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 召集處理規定
旨案關於「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」修正第二點附表一、第三點附表二至附表四、第五點附表五、附表六、附表八至附表十、第六點附表十一、附表十二、第七點附表十三、附表十四,請自行詳讀,以維自身權益
國防部令.pdf
修正對照表.pdf
規定.pdf